主题: 公告 | 桐城市采取比选方式选拔省示范高中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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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8/5/22 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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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好配强桐城市省示范高中领导班子,提升全市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桐城教育工作实际,经市委研究决定,开展比选桐城市省示范高中副校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桐城中学副校长1名、天城中学副校长1名、第八中学副校长2名。比选时不分具体职位,任用时,根据比选成绩、个人综合情况和工作需要,由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具体职位人选。本次所选拔职位暂不定行政级别,任用人员已有级别的,保留原级别。
二、选拔范围
   全市公办高中(含职校、桐城中学范岗分校、原二中高中部)现任(曾任)领导班子成员、二级机构正职。
三、资格条件
   参与比选人员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年龄53周岁以下(196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含称职、合格)等次
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任职试用期未满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选拔职位数或取消选拔。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5月25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桐城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56-6133927
提交报名材料:
1、均由单位盖章的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现实表现材料(含工作业绩),报名表、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可通过桐城政府网、桐城先锋网下载。
2、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任职文件(无文件的单位出具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
(三)初选
市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综合分析比较个人知识层次、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基础上,经充分酝酿,按3:1比例确定参加能力素质测试人选。
(四)能力素质测试
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测试人选的综合素质(含心理素质)、工作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等,主要了解人选对学校管理理念、工作目标、办学思路,政策理论水平、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当前形势下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等。
能力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高低,按1:1.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结合考察对象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研究决定及任用
市比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突出人岗相适度和工作胜任度,研究提出各职位建议人选,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任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五、组织领导
比选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成立比选桐城市省示范高中学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比选具体工作。
比选桐城市省示范高中学校副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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