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4日,由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安庆市立医院原副院长陈新生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大观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50余名安庆市区两级纪委、监察委干部以及150余名市内各医院主要领导和重点科室成员现场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新生利用担任安庆市立医院副院长兼脑外科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销售及供应、设备引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57.93万元。
大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新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新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陈新生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并对自己的受贿行为表示忏悔。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