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孩防范意识薄弱、辨认力较差,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却常常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近日,怀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3名被告人涉嫌持有假币罪、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2月,家住怀宁县某镇的黄某经营一家商铺,因为有急事,让自己的孩子暂时照看商铺,结果被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趁虚而入,假意购买商品,借找钱之机,以假币“换”真钞,致使黄某财产蒙受损失。经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李某某等三人经常骑摩托车在安庆、怀宁、潜山、桐城等地区寻找作案目标,伺机下手。当遇见路边小摊、菜市场、超市等是老年人、妇女经营或小孩子暂时看管时,便通过购买小物件找零的方式使用假币,同时趁人不备实施盗窃行为。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要注意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学会鉴别真假人民币的方法,确实做到“看颜色、图案、花纹、找凹版印刷手感、听清脆响亮声音、测验钞机反应”,以避免受到假币侵害。若已遭受侵害,请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将假币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防止假币流入市场,干扰货币流通秩序。防范假币,保护自我,杜绝假币,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