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桐城市消保委获悉,依据《桐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标准》,经企业(店)自愿申报、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审核,我市拟认定33家企业(店)为桐城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以“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内容,着力引导大型商超、跨省(市、县)连锁企业(店)、厂方直营店、旅游商品经营者等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开展“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承诺试点,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工作提质扩面。截至目前,我市累计认定76家企业(店)为“桐城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 家企业被评为“安庆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家企业被评为“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创建,带动了更多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构建更加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有力促进社会消费。今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6.6亿元,同比增长28.1%,高于安庆市4.6个百分点,增速居安庆(县、市、区)第一。(齐传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