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同一个村庄的村民,被鉴定为危房后,资源规划局做出的两种决定

  • 心静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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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1/11/1 12:08:38
  • 来自: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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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尊敬的资源规划局领导,我是文昌办事处碧峰村毛河村民组,在外工作有20多年,老家有三间83年间的土坯房(证件齐全)现已墙体开裂,染上白蚁,门框,窗口,顶梁柱等均已出现孔洞。83岁的老父亲住了大半辈子,多次沟通不愿意搬迁异地,经过申请邻居,村民组,碧峰村,文昌办事处均同意进行修缮,房管局也到现场勘查出具书面鉴定为危房,九月底按照流程提交到国土自然资源局,派员两次到现场拍照查看,(同时也说明了可以把现有的危房拆除,不建新房,将80多岁的老父亲住到隔壁应拆未拆的房屋里住)解决一个80多岁的老人住房人身的安全问题,由于老人坚持不愿搬离的要求,等到到10月底收到贵局做出的书面通知要求搬迁到安置点呢?理由是那里属于规划区。记得在2000年左右就说那里要拆迁规划,20年来没有任何的规划计划,老百姓也不知道要规划成什么?没有人告知。请问规划局领导如下几个问题:第一.同样是一个村庄左右的邻居为什么每年有拆掉新建的二层小楼?而我家的鉴定成危房了还要搬到别处?第二.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80多岁老人住在一个危房里连修缮的权利都没有?隔壁就是新建的楼房而三间要倒的土坯房不能修缮?第三.同样是中国大地,同样是中国法律,同样归国土自然资源局管辖,为什么做出的结果是因人而异的?第四.今年是建党百年学习党史教育,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能让一个八十多岁没有权势,没有金钱的老百姓感受到领导干部的在办实事吗?要是老人同意住到异地我还需要绕这么大圈子,花半年的时间跑几级政府吗?再说简单的一纸通知搬到安置点,需不需要花钱买房装修置办用品?请问同样的一个村庄,同样在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同样归自然规划局管理,得出的结果是多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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