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出现多起因货车司乘人员引发的输入疫情,为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链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备所有从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区入桐的货车司乘人员,要至少提前1天向市内目的地作业场所(接货单位)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达时间,行驶路线、近7天旅居史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接货单位负责将报备信息向属地指挥部报告。我市从事跨省运输的货车司乘人员离开或返回本地前要向居住地或车籍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报备。
二、落实防疫要求对市外来(返)桐货车司乘人员逢车必查、逢人必查,严格查验健康码、扫验行程卡、 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落地检”,实行“点对点”运输,执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式”管理措施。现场采样时,要详细登记人员相关信息,做好采样路线引导和秩序维护,消除“交叉感染”传播风险。对未经高速道口来(返)桐的货车司乘人员,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来自或者途径重点地区的跨省运输车辆,非本市人员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完成作业后,由接货单位立即引导至道口驶离;本市人员落实相应隔离管理措施。
来自或者途径非重点地区的跨省运输车辆,非本市人员非必要不留宿,确需留宿由接货单位向属地指挥部报告,由属地实行固定地点闭环管控措施;本市人员落实相应居家健康管理措施。
对所有居住在我市境内的司乘人员,按照重点人群予以管理。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核酸检测的,实行健康码弹窗提醒。
对过境车辆做好查验、检测等措施后,方可通行,确保司乘人员全程不下车、不逗留。需在本地留宿货车司乘人员,实行固定地点闭环管控。
三、严格人员管控物流园区、货运站场、农贸(集贸)市场、建材市场、货主单位要督促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作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货车司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向接货单位和属地指挥部报告,就地等待,由属地镇(街道)安排专用车辆就近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司乘人员要配合公安、疾控部门做好流调等工作。
四、强化道路沿线经营场所管理将重点公路沿线面向货车服务的收费站、加油(气)站、服务区、修理铺、小饭店、小旅馆、集装站等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按照重点人群管控,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对未按要求落实相关核酸检测的,实行健康码弹窗提醒。
沿路沿线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在醒目位置规范设置场所码,并安排专人值守,严格查验健康码、扫验行程卡、 查看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黄红码的,立即向属地指挥部报告。要按照场所50%客容量分批次引导,排队人员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五、强化服务保障属地镇(街道)、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接货单位要为司乘人员提供各种暖心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司乘人员如遇通行等困难可拨打属地指挥部服务专线寻求帮助。
六、压实各方责任属地镇(街道)、村(社区)要主动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掌握辖区内收发货单位、货运司机情况和动态,同时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政策培训,第一时间跟进落实相关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措施,及时督促从业人员落实核酸检测,并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交通运输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定人定责对货物运输行业、场所进行监管。
各属地企业、承运人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告知相关注意事项,配合做好信息申报和闭环管理等相关工作。接货单位对货车停靠区域、货车司乘人员逗留场所要做好消毒工作。与货车司乘人员接触的从业人员要相对固定、闭环管理。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指挥部并进行临时管控。
货车司乘人员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听从单位、属地统一安排,积极遵守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
七、从严追究责任货车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对违反规定,隐瞒行程,逃避检查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附件:桐城市各地疫情防控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
编辑:桐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