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孔城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原、被告达成和解,被告也及时向原告支付了借款,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速度”与“温度”。
2021年11月,被告与某银行签署《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当日,该银行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发放贷款12000元。2022年9月,原告依法取得对被告的债权,该贷款到期后,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未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以致成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向被告送达相关诉讼材料,并来到被告户籍地村委会,了解被告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带承办法官来到被告住处,发现被告家门窗关闭,经向邻居打听,被告早出晚归,行踪不定。因寻找无果,承办法官委托村委会工作人员转达来意。当天下午,被告来电承认借款属实,请求给予时间筹措资金。法官趁此机会,结合案情,运用“六尺巷调解法”,耐心说服被告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说明逾期不还款将承担利息等一系列后果。***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告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朱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