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我的恋爱经历吧。
那时候的他刚毕业,在省城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普通职员,刚进公司时一脸朝气蓬勃的样子,头发被精心梳理过,眼睛囧囧有神地看着你,一脸稚气地对着世界傻笑。足球场上他身穿红色T恤、绿色球鞋,性格热情开朗。右手叉腰,左手做出很拽的手势,显得爽朗活泼。脚踩一只足球,身材匀称,代表爱运动有活力。那时候我觉得他就是我这辈子想要的了,可能很好笑,这是一见钟情吗?我想是的,我爱他,不顾一切的爱他。
除了爱运动外,他还带着文艺范儿,他脖子上挂着单反相机,背着一把木吉他。总结里写着他的特点,“有激情、活力、年轻”。
可是好景不长,工作一年后的他一反刚毕业时的朝气,却经常“宅在家、闷骚、疲惫”。梳理整齐的头发成了一头杂乱无章的发型,留着胡须。炯炯有神的眼睛成了死鱼眼,还戴着一副粗黑框眼镜,由于经常宅在家,造就了长期不见阳光,苍白的肤色。而身后的吉他变成了能放置笔电的双肩背包,胸前还挂着不离身的识别证,束着疑似向外公借来的皮带。他身穿代表忧郁的蓝色T恤,腿上还露出一截白袜子,一副长期处在压力中的样子。渐渐的我也习惯了,毕竟我也知道和懂他这份工作的压力,但内心总有种说不出来的厌烦...
工作五年后的他更是变得颓废不堪,穿着随意落伍,随身携带的原子笔随意地插在背带里,由于长期加班熬夜导致黑眼圈,长期坐在电脑前引起了驼背,还有渐渐隆起的啤酒肚,穿着一双没有擦亮的皮鞋。这就是我当初一见钟情的男人,头发稀松,神情呆滞,满脸的胡须,他同学笑称,简直无法想象他五年前帅气的样子。
我知道他为了这个我们一起要温馨下去的小窝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我现在真的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做才能找回当年的他,每天习惯对着电脑的时间比对着我的时间还要多,每天出门再也不和我说亲爱的,再也没有当初的亲吻,每天醉醺醺的回到家,倒在沙发上就睡,再也没有那句宝贝晚安,深夜里,我一个人痛哭,我一个人数着他的白发,我真的很没用,我帮不到他。
朋友们都说找IT男士受罪,他们不懂感情,麻木,可是我知道他爱我,他现在这样全是我害的,为了我过的好,为了给我买穿的,买好吃的,可这些我通通都不想要了,我只想要回当初阳光帅气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