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桐城市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

  • 桐城侃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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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7/25 10:15:56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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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高额度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单方缴存***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取消再次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间隔5年限制。



三、职工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可提取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四、首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为20%,贷款额度在具备偿还能力和贷款***高限额内满足实际需求。


五、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再次贷款,享受首次贷款政策。


六、对已办理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家庭,目前仅拥有一套住房或累计贷款金额未超过***高额度的,可再次申请贷款,首付比例降为30%,贷款利率仍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商业贷款未还清职工购买住房,具备偿还能力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八、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住房,缴存互通互认合并计算满6个月,可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九、配偶为现役军人的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住房,比照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可按***高额度申请贷款。



十、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可一次性提取父母(子女)的公积金。


十一、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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