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2016年起随水费征收

  • 老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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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9351
  • 回复:3
  • 发表于:2015/9/8 9:05:17
  • 来自:安徽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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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桐城新闻网报道,为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水平和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造文明生活环境,根据国家价格法、建设部、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相关文件规定,近日,桐城市制定出台了《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包括暂住户)和商业门面垃圾处理费由市自来水公司随水费代收。标准为居民:5元/户/表·月、商业门面:12元/户/表·月,其他类别垃圾处理仍按桐价【2009】29号文件标准征收。办法明确,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物业综合服务费不含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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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桐
  • 发表于:2015/9/14 8:30:47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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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额,,,,,,,,,,,,,
  
  • 秋月春风
  • 发表于:2015/9/14 19:15:05
  • 来自:安徽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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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牛,和特么聪明。
  
  • 雾里行舟
  • 发表于:2015/9/16 0:21:31
  • 来自:广东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标准为居民:5元/户/表·月、”  那长期不在家的居民,只是偶尔或只是过年回家的住户也这么收么?这似乎不合理吧。
[此贴被雾里行舟于2015/9/16 0:20: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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