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安徽省高院登报向19名蒙冤者道歉 多人家庭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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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9/9 8: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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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7日,安徽省高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第16版刊登一则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歉。

 安徽省高院在公告中称,“2012年7月25日,我院作出(2012)皖刑终字第00257号刑事判决,以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邱超等19人有期徒刑。经重审,2014年10月30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邱超等19人不起诉,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之后,邱超等19人向安徽省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安徽省高院已向邱超等19位赔偿请求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现以此公告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他们赔礼道歉。”

  公告中,还附上了19位赔偿请求人的名单。

  [案中人]多人因蒙冤导致家庭破裂

 本案中,19人因蒙冤横遭牢狱之灾,***短的被羁押548天,***长的被羁押达1836天。其中,多人家庭破裂,生活一落千丈。

 刘清泉今年47岁,被羁押1461天。 2010年,刘清泉的父亲因承受不了打击,在当年端午节当日离开人世。刘清泉的孩子也承受了巨大压力,成绩一落千丈。在冤情被洗刷之前,刘清泉被释放后外出四处找工作,但也屡屡碰壁。

 张校岑是19人中被羁押天数***多的一人。因被错判服刑,各种流言蜚语给他的家人的生活、名誉造成了损害。

 李慧被羁押1年9个月,两次被判有罪。被羁押时,女儿只有1岁。被释放的第3天,丈夫就与其离婚。

 邱超今年38岁。被判有罪后,家庭不再平静,父母因儿子“犯罪”形成矛盾,***终离异。邱超的儿子也一直不愿与父亲相处。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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