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我省淮北东部和合肥以南地区出现雾或霾。省气象台于11日9时整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并从当日12时起,调整重大气象灾害(大雾)Ⅲ级应急响应为重大气象灾害(大雾、霾)Ⅲ级应急响应。
预计至14日全省气象条件稳定,相对湿度较大,风速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12日全省大部分地区雾霾天气持续,13日至14日沿淮淮河以南有弱降水,雾霾有所减弱,15日后受冷空气影响,全省气温将下降5℃左右,同时风力将增大到4级左右,阵风7级,雾霾消除。
具体来说,12日全省多云转阴天,夜里西部部分地区有小雨。 13日全省阴天,淮北南部和淮河以南有小雨。 14日全省阴天,江淮之间南部和江南有小雨。专家提醒,12日早晨沿淮淮北局部地区和淮河以南部分地区有雾,请注意交通安全;雾霾天气下尽量减少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