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让贫困生请吃饭"涉事校长被撤职 党内严重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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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5/12/26 8: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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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的30名贫困生接受社会爱心资助,而学校却要求他们每人拿出200元请领导吃饭。 12月24日,安徽商报报道此事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上午,宿州市埇桥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小学校长违反群众纪律的处理决定。据悉,该校长被撤职,且被党内严重警告。

据通报,今年11月11日上午,合肥一爱心企业的32名员工来到宋庙小学,与学校选出的30名贫困生举行“一对一帮扶结对子”活动。活动现场,企业30名员工赠予30名贫困生每人1200元爱心款。活动结束以后,镇村干部、民生银行员工、受资助的学生以及宋庙小学的教职工一起来到当地一家乡村菜馆就餐,并于活动前预收了部分餐费。学校在意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后,于12月14日把收取的现金全部退还给30位受资助学生的家长。

接到反映后,宿州市埇桥区教体局迅速安排调查。经查,作为朱仙庄镇宋庙小学校长马某某违反规定收取学生家长费用属实。经埇桥区教体局12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马某某撤职即撤销其朱仙庄镇宋庙小学校长职务。与此同时,朱仙庄镇党委给予马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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