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盗窃四次还不收手么

  • 老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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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1/15 8:33:40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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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年底,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数起撬盗防盗门案件。作案嫌疑人均趁黄昏时分窜至居民小区,利用撬棍撬开防盗门等方式,进入室内后大肆洗劫财物。该系列案件的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案发后,我市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投入案件的侦破工作。侦查员围绕案发现场及周边,展开细致的走访调查,经信息研判、视频侦查等工作,***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甘某某(男,32岁,枞阳人),于2015年1月16日将甘某某一举抓获归案。

  经查,自200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某多次犯案,先后四次被江苏、安徽等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性格暴戾,反侦查能力极强。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甘某某极力抗拒审讯,拒不交代任何问题,时而辩称自己有精神病,时而疯狂咆哮,扬言实施打击报复,态度极其嚣张。

  为将甘某某绳之以法,民警围绕其通联关系人、赃物去向、作案工具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终在枞阳县城某处起获了犯罪嫌疑人甘某某隐匿的赃物和作案工具,使该案件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并带破安庆大观区、铜陵市等地的多起案件。

  2015年12月24日,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了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在无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情况下,认定被告人甘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此案的宣判,有力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社会正气,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何舟 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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