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男子送女孩回家将其强暴:不发生点什么会丢面子

  • 穿花衣的小燕子
楼主回复
  • 阅读:1280
  • 回复:3
  • 发表于:2016/11/15 8:52:52
  • 来自:安徽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桐城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20岁的小云(化名)在与朋友聚会后,朋友的朋友答应送她回家,但没想到该男子却把她带到一处无人的门面,用暴力手段胁迫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昨日,记者从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因涉嫌强奸已经被警方刑拘。

          10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小云应朋友之邀一起吃夜宵。朋友还邀请了一名叫刘康(化名)的男性朋友,三人聊得很尽兴,刘康还喝了不少酒。

          吃完夜宵之后,因为刘康有摩托车,又和小云顺路,朋友就委托刘康将小云送回合泰的家中。

          然而在送小云的路上,刘康不停地和小云聊天说话,小云也被这个健谈的小伙分散了注意力。等停车时,她才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家,而是到了高家坳附近一处无人的门面前。

          此时,刘康一把掐住小云的脖子,将小云拖到门面里的包厢内。尽管小云哀求刘康不要这样,但刘康仍旧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小云独自回到家中,在微信聊天中向刘康讨要说法,但刘康却不承认这一回事,还说想跟小云谈恋爱。第二天,小云向派出所报案。

          近日,刘某被芦淞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民警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康今年24岁。办案民警称:“刘康认为,如果女孩子跟他一起回去了,不发生点什么事情,会觉得丢面子。他的思想道德方面出现了扭曲。”

          目前,刘康因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刑拘。

小燕子 穿花衣  年年春天来这里
  
  • 肖然
  • 发表于:2016/11/15 10:33:22
  • 来自:安徽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她的朋友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 秋水友源乐以忘忧
  • 发表于:2016/11/15 23:24:00
  • 来自:安徽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说什么“丟面子”,简直就是畜牲!
山高人为峰
  
  • 玖贰零
论坛首席版主论坛首席版主
  • 发表于:2016/11/16 8:21:27
  • 来自:安徽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呵呵,别说的那么斯文,其实就是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