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女子非婚生子要求男友送人 男子伙同妻子将孩子卖给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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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2/22 8:23:27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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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徽商报报道   4年多前,滁州一男子付某婚内与女子小李产生恋情,后来小李怀孕生下了一名女孩,但小李知道自己同时还在交往其他男友,不知孩子究竟是谁的,便让付某将女孩送人。但是付某却与妻子王某以一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给他人。日前付某和王某离婚后发生矛盾闹到了派出所,付某主动说出了当年卖掉一名女婴的往事,经过警方调查,这名被卖的女婴,正是付某的亲生骨肉。目前付某和前妻王某涉嫌拐卖儿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

  女子非婚生子想把孩子送人

  2015年11月,滁州琅琊区两名已经离婚的男女付某和王某,因孩子抚养问题产生矛盾,闹到辖区扬子派出所。期间,男子主动向警方交代一件“大事”——“我们曾经卖掉一个小孩”。因涉嫌拐卖儿童,刑侦大队立即介入,并将付某和王某控制。据付某交代,2012年他与王某尚未离婚,期间与另外一名女子李某产生感情。当年7月2日,李某在医院诞下一名健康女婴,打电话给付某让他到医院交纳相关费用。因李某此前还有其他“男朋友”,所以对于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心中并无把握,于是托付某“把孩子送人”。

  夫妻拐卖婴儿收取万元现金

  付某回家后,告诉妻子王某“表弟生个女孩,想要送人”。王某当即张罗,联系上其泗县的姑父刘某某,对方称其弟弟刘某想要收养一个女孩。 2015年7月6日下午,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门口,付某和刘某完成了“交易”。付某拿到一万元现金,刘某则把孩子抱回了家。这非法一幕,王某全程在场。拿到钱后,付某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李某的医院费用,其余则收起来自己花销。而对于这笔钱,孩子的母亲李某毫不知情。

  当初卖掉婴儿竟是亲生女儿

  掌握初步案情后,民警几度往返于滁州与泗县之间,调查多名案件相关人员。经DNA鉴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正是付某。2016年8月,此案宣告破获。办案民警告诉记者,非常幸运的是,孩子被刘某带回家之后,受到像亲生女儿一样的照顾。目前,付某、王某因涉嫌拐卖儿童罪,等待法院的审理判决;根据当时的法律条款,刘某某、刘某因不阻碍解救、没有虐待儿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李某因对付某“卖”小孩一事不知情,也不予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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