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同学会酒驾身亡,参与人员均担责

  • 桐城律师徐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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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22787
  • 回复:3
  • 发表于:2017/3/13 10:03:32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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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酒驾身亡,参与人员均担责

来源:桐城法院网

同学聚会饮酒助兴,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孰知姚某酒驾酿成悲剧,车毁人亡。3月3日,桐城法院双港人民法庭审结了这起离奇的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参与聚会的十名同学共同赔偿姚某家人14.2万元。
      2015年12月16日,受害人姚某在同学谢某的召集下,开车到桐城某饭店参加同学聚会,酒足饭饱后开车回家,途中驶出道路撞上路边的民宅,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姚某妻子与参加聚会的同学协商未果,便诉至法院,认为同桌同学明知姚某开车,席间还大量劝酒,嗣后亦未尽到照顾、护送的义务,更没有履行通知姚某家人的义务,应对姚某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要求十名同学连带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446805.6元。案在审理中,众被告表示已尽劝告义务,姚某过于自信才酿成悲剧,己方没有过错。办案法官从同学之情出发,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终,十名被告自愿共同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4.2万元,本案顺利调结。(吴问银、彭家吉)



桐城律师徐庆标

  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庆市律师协会民事商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正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5年从事律师工作,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深受客户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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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沧海一粟
  • 发表于:2017/3/14 8:58:13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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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悲剧......
  
  • 秋水友源乐以忘忧
  • 发表于:2017/3/16 0:41:28
  • 来自:安徽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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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人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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