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咨询领 养孩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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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7/9/15 8:44:05
  • 来自:安徽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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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离婚后独身且散失生育能力,能否在儿童福利机构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如条件合适,桐城的福利机构是否有领养的儿童?谢谢!

网友,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关于收养具体条件、种类等规定详细情况,您可以网上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了解。目前,市福利院没有可被领养的儿童。咨询电话:0556-620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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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果子狸
  • 发表于:2017/9/15 10:58:28
  • 来自:安徽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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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果子狸
  • 发表于:2017/9/15 11:40:28
  • 来自:安徽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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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哪有福利院
  
  • 果子狸
  • 发表于:2017/9/15 11:40:43
  • 来自:安徽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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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几个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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